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免费在线咨询案件分类:赠与合同纠纷类
亮点标签:一方缺席庭审的情况下,确认赠与行为无效。
内容:
一、案情简介
原告与被告系夫妻关系,二人于2012年1月30日登记结婚。2022年8月,原告偶然发现被告第龙兵与被告丁程程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,并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给被告丁程程。原告提交被告第龙兵微信支付交易明细证明单,显示被告第龙兵共计向被告丁程程转账38220元。
主要争议焦点:赠与行为是否能被确认无效?
对方的优势或者我方的劣势:一是能否依据我国《民法典》第153条第二款的规定,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条款确认赠与行为效力无效;二是赠与第三者的财产均是微信转账支付,但是交易对手的信息包括微信名与头像均发生了变化,该如何锁定交易对手为第三者。
二、办案过程
庭前总结案件重点,做好线索收集、证据梳理等几项工作发挥了巨大作用。
三、裁判结果:最终我方胜诉,法院确认赠与行为无效,被告丁程程向原告返还赠款。
四、胜诉原因:认真对待每一个案子,以及每个阶段。庭前做好线索收集、证据梳理、庭审中明确重点这几项工作发挥了巨大作用。抓住一切的细节,充分论证二人感情已经破裂,具体论述的思路如下:
1、梳理初步转账线索材料,找到交易时间与金额。
2、向法院提交调取申请,调取被告第龙兵微信支付记录。
3、通过微信支付记录,锁定交易对手信息的实名注册信息。
4、确认被告第龙兵与被告丁程程之间的转账事实。